Google is evil,or me?

北极居士 发表于 2008-06-11 19:55:04

今天又是哪根神经搭错了,开始疯狂练习人肉搜索。其实明明想得清楚,发现的既然是自己未曾知道的,那一刻必是错愕惊慌的,所以又何必呢。
曾以为自己是敏感细腻的,可其实说到底,还是大大咧咧的。曾以为自己是高朋满座的,可其实说到底,大家还是冷清疏离的。又或者并非所有人,都像自己一样,率性坦然果真的不拘小节,所以也才疏远了吧。
我曾陪伴你,却不曾了解你。

还是不再进行这项专业活动了,太伤元气了。哦还有,其实,人肉搜索这件事,baidu更好用
同学们一定要铭记,只要你写在网上,总能被别人看到。如果真的有心里话不吐不快,找个背人的树洞吧,看准了里边没有蜂巢再把头伸进去。要不准备个日记本,写下来爽一爽,之后记得烧掉,并且把灰烬吃掉。要不,还是直接洗洗睡吧。
关键词(Tag): 大学 人肉搜索
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  • 2008-06-11 21:14:12

    mm,这个地图好像很牛的样子乜?看来偶要向mm好好学习了


  • mo
    2008-06-12 09:15:42 匿名 221.221.*.*

    啦啦


  • 领队
    2008-06-12 09:17:58 匿名 210.74.*.*

    偶像阿,您的段位比较高,我也肉过,啥都没肉出来。所以俺坚决不写blog,有啥不爽,咱就洗洗睡了,哈哈

  • 2008-06-12 15:13:04

    别人眼里的你和自己认为的当然会有不同,泰然处之。
    ps:blog这玩意,就当散文看玩吧。


  • wenwen
    2008-06-12 16:42:00 匿名 123.116.*.*

    不是太明白人肉搜索这个东西……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